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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的通知
2007-11-30 15:44  文章来源:珠海经贸局技术质量科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关于对省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加强对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绩效评价,经研究,决定对2006年度及以前省市两级财政资金扶持过的已完工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完工项目承担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依照《珠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和《广东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准备各项验收材料。在12月14日前,一式3份装订成册报送至市经贸局。管理办法及相关附件可在市经贸局网站www.zhet.gov.cn“技术质量”栏或省经贸委网站www.gdet.gov.cn“技术改造”栏下载。
尚未完工的技改项目承担单位,请下载填报《2007年珠海市技术改造在建项目进度统计表》(附件3),于12月10日前盖公章一式3份报送市经贸局。
二、市经贸、财政部门在审核企业竣工验收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后,将成立由经贸、财政、安监、环保、统计、银行及相关行业协会的同志组成竣工验收小组,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三、加强对技改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技改项目竣工验收是技改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考核技改项目实施好坏的关键手段。各区经贸、财政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技改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加强沟通协调,保证该工作顺利完成。
四、在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项目承担单位不支持配合,拒不进行竣工验收的,市经贸、财政部门在三年内不再接受该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申报,情节严重的收回财政扶持资金。如发现技改项目实施不规范、未完成、效果差的,市经贸、财政部门将根据竣工验收小组意见,督促其限期整改。
特此通知。
联系人:田甜
电话:2114451;传真:2114451;电邮:jmtt@zhuhai.gov.cn

附件:2007年省级和市级技术改造项目验收清单

2007年珠海市技术改造在建项目进度统计表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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